外卖员、快递员注意!年收入12万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为广大平台从业人员送来税收利好。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这一新规的落地,对于广大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群体来说,意味着税负不会增加,而且还能享受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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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税负不变:新规不会增加从业人员负担
许多外卖员、快递员担心新规实施后会增加税收负担,实际上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解释,新规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这意味着,《规定》实施不会对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平台从业人员不会因信息报送规定而增加税收负担,他们的现有税收待遇将保持不变。
02 税收利好: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法
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了配套公告。
配套公告明确,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累计预扣法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与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相比,新的累计预扣法扣除金额更高,适用预扣率更低,明显更为利好。
03 办税便利:月收入6250元以下无需预扣税
新计税方法为平台从业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按照新规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
即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額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哥”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这些扣除项目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依法申请退税。
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外卖员、快递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04 增值税优惠: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
除个人所得税优惠外,配套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
从业人员从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平台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这进一步减轻了他们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优惠,使平台“小哥”群体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红利。
05 权益保障:严禁平台变相收费
针对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的问题,税务部门明确了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
平台企业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
对于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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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法并不是一个新的预扣预缴方法,目前该方法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等预扣预缴中被广泛使用。
这种方法已被证实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将大幅减轻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从业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
新规的实施为平台从业人员带来了更公平、更合理的税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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